今天六年級的兒子跟我說,我覺得現在殺人的犯人,主要有2項原因.1為錢2.為情
不過討論出來主要原因還是錢佔較大部分,部分是因為不甘心人財兩失而憤而殺人.
另有部份是偷->搶->殺人 這是最不可原諒的,對無冤無仇的人取性命,實應重罪處置.
我覺得蠻有道理,問他那應該如何改善呢?他也提出了我覺得不錯的見解,他說應該大力掃蕩地下錢莊,以及政府設立可以幫助人借錢的地方,或協助培養專長,這樣可以減少一些問題.
另一方面課堂上老師有提出應由目前殺人犯身上找尋殺人DNA,進行追蹤,若是查詢有殺人跡象應特別注意.甚至近一步加以控管.
毒品及無業遊民是我們一般平民百姓所厭惡及害怕,希望這2項在目前的社會可以消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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